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1994年3月26日上午在广州白云山企业集团公司职工之家三楼召开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72人,代表股份11,680万股,占总股本81.1%,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规规定的比例,经大会审议,作出以下决议:
    一、批准公司董事会1993年度报告;
    二、批准公司1993年度财务决算;
    三,批准公司1993年度税后分配利润方案为:法定盈余公积金10%、公益金10%和分红基金80%;分红方案为:每10股送10股另派2元现金股息;
    四、同意修改公司章程中有关总股本和股权结构的有关条款;
    五、同意增选高木翔、陈志农为董事,张元天为监事;免去张元天、陈少清的董事职务和高木翔的监事职务;
    六、同意成立广州白云山投资发展公司;
    七、同意公司申请发行B股。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四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