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04年3月23日,某媒体刊载一篇题为《医药并购 李嘉诚瞄上白云山》的报道,报道中称:李嘉诚旗下的和记黄埔公司正准备向本公司属下分厂广州白云山中药厂注资合作开发中药产品,双方已初步达成合作意向,正在商讨具体的合作细节。
    对此,本公司郑重声明:到目前为止,本公司没有与上述报道中所称的“和记黄埔”公司就合作事项进行商讨,广州白云山中药厂系本公司下属一间分厂(无法人资格),不具备对外进行商业谈判的主体资格,也不存在报道中所言“双方已初步达成合作意向,正在商讨具体的合作细节”等情况。同时,经本公司向中药厂求证,亦不存在中药厂某高层向记者透露上述事宜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