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年度股东大会于2003年2月25日上午9时在本公司办公楼六楼召开,本公司9名董事、3名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与会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19名,代表股份211064394股,占总股本的56.38%,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由李益民董事长主持。公司法律顾问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的吕晖律师列席会议并对大会的合法性进行了验证。
    二、提案审议情况
    1.以211064394票赞同,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以0票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以0票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以211064394票赞同,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以0票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以0票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以211064394票赞同,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以0票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以0票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以211064394票赞同,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以0票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以0票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公司法律顾问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的吕晖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规定,该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监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的吕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二○○三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