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200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资产重组、债务重组的各项议案。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1年修订本)、《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0〗75号)的规定,将本公司资产重组、债务重组的实施进度情况公告如下:
    2002年7月4日,中国银行广州市沿江支行(以下简称沿江支行)、广州白云山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山集团)、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山股份)、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药集团)四方签署“关于中国银行广州市沿江支行对广州白云山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担保内容变更协议”(协议内容详见2002年7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的“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资产重组、债务重组实施进度情况的公告”)。2002年11月14日,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所拥有的广州药业国家股1233万股质押给中国银行广州市沿江支行的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至此,本公司对于此笔贷款的担保责任自动解除,不再承担连带责任。
    除上述进展事项外,本公司资产重组、债务重组的其他有关事项,本公司、广药集团、白云山集团三方正在积极办理之中,但至目前为止尚无重大进展。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