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四届五次会议于2003年6月3日下午3:3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过认真研究,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同意公司监事会成员王继银先生、翁家林先生、仇毅女士提出辞去监事职务。
    2、公司四届监事会拟推荐陆鑑青、景星、雍凤山为公司四届监事会监事。(简历附后)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3年6月4日
    附:拟增补监事简历:
    陆鑑青,1966年3月出生。
    1988年,北京大学应用化学专业学习,获学士学位;
    1991年,北京大学精细有机合成专业硕士;
    1995年,美国南加洲大学高分子材料专业博士;
    1995年,美国DCPC公司高级工程师;
    1996年,上海CCL公司董事、总经理;
    2001年,格林科尔企业科技公司副总裁;
    格林科尔上海、江苏公司副总裁。
    景星,男,1954年出生,北京师范大学毕业。
    1981---1998 《中国青年报》主任记者;
    1998---2002 北京格林科尔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
    2002---至今 上海格林科尔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格林科尔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
    雍凤山,男,34岁,大学文化,会计师。
    合肥电缆厂经营部主任助理、财务处处长;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
    合肥美菱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