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公司1994年度配股说明书规定的时间安排,本公司A股配股于1995年1月27日开始缴款认购,现将有关事项再次公告如下:
    1、凡持有皖美菱A股配股权证(含A1权、A2权)的股东可以认购股票。每1张配股权证可以认购1股皖美菱配股股份,认购价为每股人民币3.88元。
    2、配股缴款认购股票时间为1995年1月27日至1995年2月24日止(期内证券商营业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
    3、认购者按上述认购时间和价格凭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码卡,在配股权证托管证券商处办理缴款手续,以在该处可使用的资金存折或现金认购股票,由托管证券商处发给认股收款凭证。
    4、原内部职工股股东仍持有“美菱A1权”的按上述认购时间和价格凭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码卡,在合肥市信托证券部(四牌楼花园街交通银行边)办理缴款手续。以在该处可使用的资金存折或现金认购股票。由托管证券商处发给认股收款凭证。
    5、凭“美菱A1权”认购的配股部分在1995年3月8日起上市交易;凭“美菱A2权”认购的配股部分,在国家有关政策出台前,暂不上市流通。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五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