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七次监事会于2002年4月15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 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 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
    1、《2001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2、《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监事会换届议案
    公司三届监事会及持股5%以上股东的讨论, 拟推荐公司四届监事会成员为: 王继银、翁家林、仇毅。
    简历见附件。
    4、《关于受让合肥美菱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部分土地的预案》;
    5、《关于受让合肥美菱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美菱”商标的预案》;
    6、监事会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管理层的经 营决策、公司的依法运作、董事、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行为与控股股东的关 联交易进行了认真的监督和检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01 年度的经营活动中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 度,股东大会、董事会均建立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报告期内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财务会计制度及国家法律、 法规的行为。
    (2)公司董事、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在2001年度行使职责时, 能忠于职守、 守法经营、规范管理、开拓创新、尊重和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反《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3)公司本年度无收购、出售资产的行为。
    (4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建立在市场公平价格 基础之上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5)中国证监会合肥特派办在2001年11月份对本公司进行了巡回检查, 指出 了本公司运作中的不规范之处,对此,本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已召开专题会议研究 讨论,制订整改措施,并抓紧落实,本监事会将加强监督力度,确保本公司经营畅 顺,防范风险。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无解释性说明的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真 实、客观、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2年4月17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继银,男,53岁,历任本公司分厂厂长、副厂长,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
    翁家林,男,46岁,高级工程师,历任黄山电扇厂技术员、合肥电冰箱总厂技 术员,现任本公司督查部经理。
    仇毅,女,58岁,会计师,历任合肥市二轻局财务负责人、合肥电扇厂财务科 长、合肥市塑料厂财务处处长、本公司财务处处长,现任本公司审计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