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A股股票S美菱(证券代码000521)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达到涨幅限制,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本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3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第四条的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实,并说明如下:
    一、核实情况说明
    近日,本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四川长虹股份有限公司和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公告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意见》(证监公司字[2007]107号),对四川长虹及长虹集团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告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无异议。
    公司已于2007年7月20日公告了《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及《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另外经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管理层核实,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的重大事项。
    二、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三、是否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的自查说明
    经自查,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文汇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