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已于2006年12月30日公告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2007年1月20日正式公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于2007年1月27日公司公布了沟通结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决定不作调整,仍为:美菱电器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其所持非流通股份的上市流通权,以其所持有的股份向A股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A股流通股股东每持有美菱电器10股A股流通股将获得1.5股股份的对价安排;对价安排执行完毕后,美菱电器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目前本公司仍在等待相关部门的批复,本公司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及会议时间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