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接获合肥美菱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美菱集团」通知,依据《合肥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06)合仲字第104号),广东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广东格林柯尔」返还美菱集团的本公司20.03%法人股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06年12月29日办理完毕,本公司亦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两家公司已办理完成此次股份过户手续。
    此次股份转让完成后,美菱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为123,396,375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9.83%。广东格林柯尔则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