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四届十七次会议于2004年8月15日上午10: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 董事长顾雏军先生、董事林科先生因公未参加会议,分别委托董事王家章先生、霍永新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王家章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经过认真研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4年度中期报告》及《2004年度中期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安徽安鸿塑胶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安徽安鸿塑胶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75%的股份),为继续支持该公司的经营,公司董事会决定为其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期限为2004年8月30日至2006年8月30日。
    截止目前,本公司已为安徽安鸿塑胶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75%的股份)提供450万元的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美菱低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2000万元的担保,如果此次为安徽安鸿塑胶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为345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4.03%。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