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第十次董事会于1996年4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 如下决议:
    1、听取了董事长业务报告,并审议通过199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199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通过1995年年度报告;
    4、通过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5、通过公司董事会人员调整方案;
    6、审议通过199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1995年实现净利润106904644.72元,扣除三废单项留利6952173.87元,可 供参与分配的净利润99952470.85元,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提议提取10 %的 法定盈余公积金9995247.09元;提取10%公益金9995247.09元;提取10%任意盈余 公积金9995247.09元;加上1994年度结转未分配股利,1995年实际可供股东分配股 利75151289.34元。按每10股送红股2股派发现金0.50元(含税)分配,未分配利润 25484439.09元结转下年度分配。本方案经提交199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上 级部门审查后实施。
    7、通过公司与武汉石化厂签订的有关协议、合同。
    
武汉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