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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20 证券简称:中国凤凰 项目:公司公告

中国石化武汉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3-04-12 打印

    中国石化武汉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九次董事会会议于二○○三年四月十日在武汉石化宾馆会议厅召开,应到董事19人,出席会议董事19人(其中独立董事两人,董事两人授权),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固定资产报废损失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二○○二年度实现净利润50,158,691.08元, 在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5,015,869.11元和10%的法定公益金5,015,869.11元后,和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45,344,128.74元共形成实际可分配利润85,471,081.60元,按不超过实际可分配利润50%的比例进行分配,拟按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80元(含税)的比例分配, 未分配完的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人选的议案,新增吴元欣、唐齐鸣(女)、李新天三人为公司独立董事(简历附后)。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人员调整议案:原董事凌兵、黄绍雄、刘西章、涂英勇、郭万青、陈品尚、梁林涛因工作原因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设立战略决策、审计、提名、薪酬考核四个专业委员会的议案;

    九、审议修改了《公司章程》;(议案附后)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投入2201.5万元更换联合催化装置主风机组计划的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682.57万元20国债(10)由短期投资转为长期投资处理议案;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调整议案:因工作原因,张涧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涂英勇不再担任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主任职务;聘任张春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陈小青为公司财务部主任。

    十三、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提名声明。

    以上一至九项审议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附:新增独立董事、新增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简历。

    

中国石化武汉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四月十二日

    吴元欣简历

    吴元欣 男 1957年7月出生 中共党员 武汉化工学院院长、教授,履历如下:

    1983.1 -1983.9 武汉化工学院助教

    1987.1 -1993.5 武汉化工学院讲师

    1993.6 -1996.1 武汉化工学院副教授

    1996.1 武汉化工学院教授

    1997.1 -2000.5 武汉化工学院院长助理

    2000.6 -2002.12 武汉化工学院副院长

    2002.12 武汉化工学院院长

    1992.10-1995.9 美国华盛顿大学访问学者

    1999.2 -2000.2 美国华盛顿大学访问学者

    唐齐鸣简历

    唐齐鸣 女 1956年11月27日出生 中共党员 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履历如下:

    1982.7-1986.12 助教,华中理工大学数学系

    1987.6-1994.5 讲师,华中理工大学经管学院

    1994.5-1999.5 副教授,华中理工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金融系主任、研究所副所长

    1999.6-至今 教授,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金融系主任、数量经济与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

    2001 -至今 西方经济学专业博士生导师

    李新天简历

    李新天 男 1965年6月15日出生 中共党员 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履历如下:

    1989.7-1992.9 在武大纪委任副科级纪检干部

    1992.9- 至今 武大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任教(现为副主任)

    1994.11 被聘为武汉大学讲师

    1995.9-1997.6 在职攻读武大经济法学硕士学位

    1997.9-2002.6 在职攻读武大国际法博士学位并获博士学位

    2000.7 被聘为武汉大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主要社会兼职:曾先后担任了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汉有线电视台、湖北省三高通信技术发展总公司、武汉致盛集团公司等数十家机关企业单位和个人的常年法律顾问,还受聘担任了武汉市青山区政府咨询委员。

    张春生简历

    张春生,男,1965年1月30日出生,湖北省荆门市人,199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华东化工学院石油加工专业毕业,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

    1983年7月至1987年7月华东化工学院石油加工专业学习。1987年7月至1994年5月武汉石化催化车间工艺员,1994年5月至1996年1月联合车间工程师,1996年1月至1999年9月加氢制氢车间副主任、主任,1999年9月至2001年8月技术开发处副处长,2001年8月至2003年3月生产调度处处长,2003年3月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副经理。

    陈小青简历

    陈小青,女,1971年3月27日出生,湖北浠水人,1994年7月参加工作,中南财经大学会计系审计专业毕业,大学学历,会计师。1990年9月至1994年6月中南财经大学会计系审计专业学习。1994年7月至2000年12月中国石化武汉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2000年12月至今任公司财务部副主任。

    附:章程修改方案

    章程修改方案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指导性文件,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1、按照1998年5月8日股东大会决议,第四十二条增加第(十四)款“授权董事会决定五千万元以内的投资,用于风险投资的资金数额累计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0%;”

    2、第七十八条增加“股东大会在董事选举中对两名或两名以上董事选举时实行累积投票表决制度,对选举董事以外的其他议案,不适用累积投票表决制度。”

    3、第九十五条增加“股东大会对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议案进行表决时,应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即在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时,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的每一股份都拥有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以把所有的投票权集中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选举数人。”

    4、在第一百一十三条 “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后增加“及考核”并增加第(五)款“独立董事履职评价每年进行一次,测评内容包括: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况;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其他需要考虑的情况。”

    5、第一百二十条改为“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

    6、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三)款后增加“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决定五千万元以内的投资,用于风险投资的资金数额累计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0%”;按照第三届第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授权经理办公会决定一千万元以内的投资;”

    7、第一百三十九条改为“公司根据需要,设立‘战略决策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每届任期三年,与董事会任期同步。专门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任免。各专业委员会的组成、成员的产生、职责及考核办法等在公司治理准则中另行制定。”

    中国石化武汉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中国石化武汉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 吴元欣、唐齐鸣、李新天 为中国石化武汉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中国石化武汉凤凰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国石化武汉凤凰股份有限公司(届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中国石化武汉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中国石化武汉凤凰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中国石化武汉凤凰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中国石化武汉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4 月10日

    中国石化武汉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吴元欣,作为中国石化武汉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中国石化武汉凤凰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中国石化武汉凤凰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吴元欣

    2003年3月26日

    中国石化武汉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唐齐鸣,作为中国石化武汉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中国石化武汉凤凰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中国石化武汉凤凰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唐齐鸣

    2003年3月23日

    中国石化武汉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李新天,作为中国石化武汉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中国石化武汉凤凰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中国石化武汉凤凰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李新天

    200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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