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2007年2月28日09:00时
    (二)召开地点:武汉市汉口民权路39号汇江大厦21楼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五)主持人:叶生威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184,022,73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27%。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造5.73万吨散货远洋船舶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07年2月13日2007年2月1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84,022,7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熊壮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