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1997年4月15日召开第11次会议, 讨论通过了 如下议案:
    1、听取了董事长业务报告,并审议通过了199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199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通过1996年年度报告;
    4、通过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5、通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换届调整方案;
    6、审议通过199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1996年度实现净利润80895300.45元,扣除三废单项留利5781926.56 元, 可供参与分配的净利润75113373.89元,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提议提取10 % 法定盈余公积金7511337.39元;提取10%公益金7511337.39元;加上1995年度结转 未分配股利25484439.09元,1996年实际可供股东分配股利85575138.20元。按1996 年末股本25678.5112万股计,每10股送红股3股,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分配。
    7、通过用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即按1996年末股本25678.5112万股计,每 10 股转增1股。
    8、通过公司增资配股方案,即按1996年末股本25678.5112万股计,每10 股配 售3股,配股价6-8元/股。
    9、通过公司1997年投资方案。
    以上方案均需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武汉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