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武汉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证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委托,对贵公司拟置换的资产在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时的公允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目的是为贵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提供价值参考意见。
    我们的评估是依据国家关于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进行的。在评估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包括对委估资产的权属及运营状况进行核实和察看、查询及收集有关资料;根据被评估资产的实际状况,采用重置成本法对委估的各单项资产进行评估,然后采用成本加和法得出委估资产的整体价值。
    经评估,贵公司委托评估的拟置换资产在评估基准日持续使用状况下的公允市场价值:总资产账面值为人民币141,821.05万元,清查调整后账面值为141,821.05万元,评估值为141,980.11万元、增值率为0.11%;总负债账面值为人民币14,064.71万元,清查调整后账面值为14,064.71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14,064.71万元、增值率为0;净资产账面值为人民币127,756.33万元,清查调整后账面值为127,756.33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127,915.40万元、增值率为0.12%。
    评估结果有效期为一年: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请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以便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
    
北京中证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牛付道
    机构负责人: 冯道祥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徐宗杰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五日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干散货运输业务资产置换上市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中通评报字[2005]第25 号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为满足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拟与中国石化武汉凤凰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资产置换行为的需要,采用成本加和法对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拟进行资产置换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工作,得出如下评估结论: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04 年12 月31 日
    资产占有单位: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调整后账面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1 53,293.55 53,293.55 52,899.07 -394.48 -0.74% 长期投资 2 32,308.60 32,308.60 60,869.74 28,561.14 88.40% 固定资产 3 90,740.39 90,880.09 141,591.71 50,711.62 55.80% 其中:在建工程 4 6,501.47 5,278.65 3,661.71 -1,616.94 -30.63% 设备 5 84,238.92 85,601.44 137,930.00 52,328.56 61.13% 资产总计 6 176,342.54 176,482.24 255,360.52 78,878.28 44.69% 流动负债 7 47,862.87 48,002.57 49,578.77 1,576.20 3.28% 长期负债 8 63,619.36 63,619.36 63,619.36 0.00 0.00% 负债总计 9 111,482.23 111,621.93 113,198.13 1,576.20 1.41% 净资产 10 64,860.31 64,860.31 142,162.39 77,302.08 119.18%
    本评估报告有效使用期为2004 年12 月31 日至2005 年12 月30 日。本评估报告提出日期:2005 年6 月30 日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刘公勤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刘斌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金大鹏
    二○ ○ 五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