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银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于2003年10月21日上午9:30在公司本部召开。公司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有1名独立董事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夏传文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表决,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万年场厂区土地处置的议案》。
    鉴于公司异地搬迁技术改造已完成,公司已整体搬迁新址,位于成都市区万年场老厂区土地将进行处置。
    根据成都市《关于贯彻〈成都市东郊工业企业搬迁技术改造暂行办法〉土地处置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02]60号)关于土地处置的方式及优惠政策,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拟采用基价收购、全额返还的方式对公司万年场土地进行处置,即由成都市土地储备中心按土地评估价的65%(出让地)、70%(划拨地)作为基价收购,依照公司搬迁进度分期支付给公司,公司搬迁完成,土地由政府招标拍卖后,按成交价扣除已付收购款和土地出让金差价(划拨地15%、出让地5%)、资金利息和3%的拍卖工作经费后,全额返还给公司。
    为了加快土地处置进度,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按照成都市《关于贯彻〈东郊工业企业搬迁改造暂行办法〉土地处置的实施意见》,全权负责处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的议案》。
    随着公司搬迁工作的完成,根据成都市有关政策和公司与新都区签订的有关协议,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拟公司注册地由“成都市二环路东三段40号”变更为“成都市新都区龙桥镇”。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工商注册变更和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3年11月25日召开公司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期限
    2003年11月25日(星期二)上午9:30,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
    公司本部(新址)会议室。
    3.会议审议议案
    ⑴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处置万年场厂区土地的议案;
    ⑵公司关于变更注册地的议案。
    4.会议出席对象
    ⑴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⑵2003年11月1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中心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均有权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
    ⑶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5.登记办法
    ⑴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登记;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法人代表证明书和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信或传真方式登记。
    ⑵登记时间:2003年11月21日、24日上午9:30—下午6:00。
    ⑶登记地点:成都市新都区龙桥镇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⑷会议联系
    联系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龙桥镇成都银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 610505)
    电话:028-83068899 传真 028-83068999
    联系人:张红贵 刘勃
    
成都银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0月21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成都银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票帐户:
    受托人(签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