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动力配件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度第一次董事会议于4月18日召开,通过认真 审议,特提出1995年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1995年度实现净利润303.25万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10% 计30.33万元,法定公益金5%计15.16万元,余85%计257.76万元,加上年结转未分配 利润113.79万元,合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371.55万元。为有益于公司的生产发展,董 事会建议结存至下年度一并分配。此预案须经第七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成都动力配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六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