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银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六届八次会议于2003年1月16日在公司本部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7名,有1名独立董事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参会并行使表决权,有1名董事书面委托其他董事参会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夏传文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表决一致形成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胡新平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经董事长夏传文先生提名,聘任高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一)
    
附件一: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高麟: 男 42岁 大学文化 高级工程师,82年参加工作,曾历任化工部长沙设计院高级工程师、分院副院长;长科机电设备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长沙力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成都银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二:
    
成都银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我们作为成都银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第六届八次会议审议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新聘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程序合法、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通过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3、新聘高级管理人员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独立董事签名:任晓常 彭韶兵    二OO三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