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银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12月29日在公司本部行政楼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会议。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7名,代表股份65,870,2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24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夏传文先生主持,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所持四川省银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提案;(有关交易的详细情况请参见2002年11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交易公告》)。
    本提案表决结果:65,870,240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票
    代表股份数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量的100%。
    本次股东大会由四川道合律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叶立森律师进行了法律见证并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成都银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