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动力配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次股东大会于1995年5月18 日在本公司会议厅 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共52人,代表股份3481.56万股,占总股本的58.87%, 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了以下各项决议:
    1.审议通过了董事长1994年度业务报告;
    2.审议通过财务报告;
    3.审议通过了监事会报告;
    4.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报告;
    5.表决通过了1994年度利润分配和股利分配方案。
    1994年度股利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人民币, 此方 案需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以上决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决议有效。
    
成都动力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199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