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财税[2000]99号文《关于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纠正地 方自行制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和四川省财政厅川财税 [2001]2号文批复,我公司企业所得税享受先征收33%再返还18%(实际征收15%)的 政策,该政策执行到2001年12月31日止。
    特此公告。
    
成都银河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