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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G银动 项目:公司公告

成都银河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2006-03-22 打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份将获得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支付3.2股股份的对价。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3、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股份变更登记日:2006年3月23日。

    4、流通股股东获付对价股份到账日期:2006年3月24日。

    5、2006年3月24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对价股份上市交易日:2006年3月24日。

    7、方案实施完毕,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3月24日恢复交易,对价股份上市流通,该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8、自2006年3月24日起,公司证券简称由“银河动力”改为“G银动”,证券代码“000519”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成都银河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年3月10日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

    二、股权分置改革基本内容

    1、对价方案: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2股对价股份。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3、获得对价的对象和范围:截止2006年3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银河动力股份流通股股东。

    4、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一)法定承诺

    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均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二)特别承诺

    除上述法定最低承诺外,银河(长沙)高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湖南新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还做出了如下特别承诺: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本公司持有的银河动力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2)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银河动力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进程

    序号            日期                                事项   是否停牌
    1      2006年3月22日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继续停牌
    2      2006年3月23日      实施股权分置改革股份变更登记日   继续停牌
    3      2006年3月24日    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   恢复交易
                               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深市流通股股东获付对价股份到账日;
                            公司股票复牌、对价股份上市流通,
                           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G银动”,该日
                            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
                                  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4      2006年3月25日    公司股票开始设涨幅限制,以前一交   正常交易
                                    易日为基期纳入指数计算。

    四、对价安排的实施办法

    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每位流通股股东按所获对价股份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中的零碎股处理方法处理。

    执行对价安排情况如下:

                                                    执行对价安排前                                        执行对价安排后
    序号               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比例(%)   本次执行对价安排股份数量(股)   持股数(股)   比例(%)
    1      银河(长沙)高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见注)   37,344,000     27.35                      9,727,674   27,616,326     20.23
    2                湖南新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3,882,240     17.49                      5,649,223   18,233,017     13.35
    3                  涌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160,000      1.58                        510,937    1,649,063      1.21
    4                  中国农资公司成都分公司    1,080,000      0.79                        255,469      824,531      0.60
    5                  西方米奇电子(深圳)公司      864,000      0.63                        204,375      659,625      0.48
    6                            成都红旗商场      540,000       0.4                        127,734      412,266      0.30
    7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648,000      0.47                        153,281      494,719      0.36
    8                    四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16,000      0.16                         51,094      164,906      0.12
    9              成都中国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216,000      0.16                         51,094      164,906      0.12
    10             成都鑫同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80,000      0.13                         42,578      137,422      0.10
    11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四川专用汽车厂      108,000      0.08                         25,547       82,453      0.06
    12               成都秦康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36,000      0.03                          8,516       27,484      0.02
    13                 南通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      648,000      0.47                        153,281      494,719      0.36
    14                   广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      540,000       0.4                        127,734      412,266      0.30
    15             上海九宇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2,000,000      1.46                        473,090    1,526,910      1.12
    16                     吉林省九州开发公司    1,944,000      1.42                        459,843    1,484,157      1.09
    17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160,000      1.58                        510,937    1,649,063      1.21
    18                   泸州中天实业有限公司      160,000      0.12                         37,847      122,153      0.09
    19             四川天歌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2,160,000      1.58                              0    2,160,000      1.58
    20                   上海同振贸易有限公司    1,080,000      0.79                              0    1,080,000      0.79
    21               深圳南山风险投资基金公司      540,000      0.40                              0      540,000      0.40
                                         小计   78,506,240     57.49                     18,570,254   59,935,986     43.89

    注:上表中银河高科执行对价安排的总股份数为9,727,675股,其中银河高科先行代四川天歌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同振贸易有限公司和深圳南山风险投资基金公司执行的对价安排的股份分别为510,937股、255,469股和127,734股(代为垫付共计894140股,占公司总股本0.65%)。

    五、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改革前                                                              改革后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78,506,240              57.50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59,935,986              43.90
    国家股                              -                  -                     国家持股
    国有法人股                 61,226,240              44.84                 国有法人持股     45,849,343              33.58
    社会法人股                          -                  -                 社会法人持股     14,086,643              10.32
    募集法人股                 17,280,000              12.66
    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法人持股
    二、流通股份合计           58,032,046              42.50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76,602,300              56.10
    A股                        58,032,046              42.50                          A股     76,602,300              56.10
    B股                                 -                  -                          B股
    H股及其它                           -                  -                    H股及其它
    三、股份总数              136,538,286             100.00                 三、股份总数    136,538,286             100.00

    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全部保持不变。

    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比例(%)   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银河高科                                               5         G+24个月         注1,注2
                                                          10         G+36个月
                                                       20.23         G+48个月              注1
    新兴科技                                               5         G+24个月
                                                          10         G+36个月
                                                       13.35         G+48个月
    涌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九家公司               10.32         G+12个月              注2

    G 指公司股改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下表同)

    注1:除法定承诺外,银河高科和新兴科技还特别承诺:(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本公司持有的银河动力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2)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银河动力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注2:针对公司募集法人股股东中部分未明确表示同意参加股权分置改革的募集法人股股东以及股份被全部或部分被冻结、质押或抵押而不能支付对价的募集法人股股东——深圳南山风险投资基金公司、上海同振贸易有限公司、四川天歌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为了使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得以顺利进行,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银河高科同意对该部分股东的执行对价安排的部分先行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该等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当向代为垫付的非流通股股东偿还代为垫付的款项或股份,或者取得代为垫付的非流通股股东的同意。且须由银河动力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在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前,还必须履行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的法定承诺义务。

    七、咨询联系方法

    公司名称:成都银河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龙桥镇

    邮编:610505

    联系人:高斌、彭敏

    电 话:028-83068868

    传 真:028-83068999

    八、备查文件

    1、成都银河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及公告;

    2、《成都银河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3、《四川道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银河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银河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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