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银河动力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股东大会于1998年5月18 日在成都市二环 路东三段40号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16名,持有 (或代表)股份3795.66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48%, 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199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赞成票代表股份3795.665 万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公司199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赞成票代表股份3795.665 万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199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赞成票代表股份3795.665 万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
    四、审议通过公司1997年度财务决算及199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赞成票代表股份3795.665 万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
    五、审议通过公司199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1997年度实现净利润15,785,933.52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 %的法 定公积金1,578,593.35元,提取10%的法定公益金1,578,593.35元,本年度尚余可 供股东分配利润12,628,746.82元,加上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4,727,580.66 元, 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356,327.48元,鉴于公司资金紧张, 为利于公司 发展,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赞成票代表股份3795.665 万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
    六、审议通过续聘四川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1998年度进行财务报告审计、净 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议案赞成票代表股份3795.665 万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
    
成都银河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八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