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5年5月27日
    2、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主持人:颜祖荫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161,643,84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5.70%。
    2、社会公众股东(不包含持有境外上市流通股的股东)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无社会公众股东出席。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大会审议并以记名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通过公司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1616438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2、通过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1616438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3、通过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股1616438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4、通过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不分配、不转增;
    (同意股1616438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5、以逐项表决的方式通过董事会换届的决议,通过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为:颜祖荫、孙国建、于公义、高立新、王国尧。
    (同意股1616438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6、通过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报酬或津贴的决议:本届董事会拟给予每位独立董事每年2万元津贴费,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公司其他董事,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不领取董事报酬;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不领取作为董事的报酬。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同意股1616438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7、以逐项表决的方式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的决议。(章程修正案具体内容详见2005年4月26日《证券时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同意股1616438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8、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的决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具体内容详见2005年4月26日《证券时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同意股1616438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9、以逐项表决的方式通过监事会换届的决议,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为王建国、黄国栋,以上二名监事和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胡华荣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
    (同意股1616438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派出具有律师冯煊先生对大会的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