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5年2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共有10名董事(汪建平、颜祖荫、于公义、高永良、高立新、张民智、沈黎明、王国尧、吴祖泽、杨顺保)以传真、邮寄或送达的方式进行了表决,超过公司董事总数10名的半数以上,公司3名监事对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公司全体董事表决,以全部同意票通过如下决议:
    将本公司位于昆山市正仪镇一宗帐面价值为1509万元、面积为83.56亩的国有土地,作为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昆山中环置业有限公司追加投资进入该公司。昆山中环置业有限公司现注册资本为800万元,本公司出资680万元,占85%股份,为该公司控股股东,昆山中海置业有限公司出资120万元,占15%股份。本次增资后,本公司持股比例上升至95%,仍为控股股东,昆山中海置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下降至5%。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班子办理昆山中环置业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以后的股权处置事宜。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