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江苏振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经济效 益,作好我国加入WTO后的竞争准备,拟利用现有的厂房和纺纱设备, 添置针织、 染整设备后,生产针织产品,扩大本公司产品的门类。
    鉴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江阴市振新毛纺织厂拥有本公司所需的该类设备,并需 要本公司在昆山市西塘街37号的部分房产。经双方协商,并经2000年11月26日本公 司召开的临时董事会批准,特公告如下:
    1.本公司同意将该房产以不低于帐面价值(950万元)99 %的价格与江苏江阴市 振新毛纺织厂评估后的针织染整设备进行置换,不足部分由江阴市振新毛纺织厂以 现金支付。
    2.本次关联交易涉及金额在950万元以下,占本公司最近审计净资产的4.9%。
    3.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华国强先生未参加本议案的表决。
    特此公告
    
江苏振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