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告见2001年3月14日《证券时报》),本公司经与 江苏阳光集团公司多次谈判协商,于2001年3月25日签署了《关于购买江苏省江阴制 药厂的协议书》。
    现将协议主要内容披露如下
    1、购买金额:以江苏省江阴制药厂的评估价9807万元(评估报告见2001年3月6 日《证券时报》)为本次购买价款;
    2、支付方式:以现金方式在本公司完成增发后30日内支付50%即4903.5万元, 在本次购买所有法律手续完成后支付余款4903.5万元。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