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第二届第十三次监事会会议于2001年2月7日在江阴市新桥镇阳光科技大 厦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同意公司原监事召集人浦田才先生辞去监事职务,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推荐黄国栋先生为本届监事会监事(简历附后),并提交2000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3.通过《江苏振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监事候选人黄国栋先生简历
    黄国栋:男,1969年11月出生,高中学历,1996年进入江阴市振新毛纺织厂,在销 售部工作,1997年任机械负责人,1998年6月任织部车间主任,1999年1 月任公司织部 车间主任至今。
    
江苏振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