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股东宁波东方电脑设备有限公司通过协议受让深圳 蓝天基金管理公司所持有的全部本公司法人股750万股,该部分股份占总股本的8 .75%。宁波东方电脑设备有限公司增持该部分股份后,共持有甬中元法人股1499 .066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7.5%。
    
宁波中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本次股权变动后,原持股在5%以上的主要大股东持股状况:变动前 变动后
主要大股东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比例 (万股) 比例
宁波市财政税务局 1698.5883 19.84% 1698.5883 19.84%
深圳蓝天基金管理公司 750 8.76% 0 0
宁波东方电脑设备有限公司 749.0660 8.75% 1499.0660 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