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元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度股东大会于1995年6月16日在宁波召开。 出席 大会的股东共23人,代表股份54333807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3.46%。根据《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本次股东大会成立有效。经大会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报告及议案:
    1、公司199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199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199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199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公司194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取法定公积金10%;提取法定公益金10%;红利 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1元(含税)。
    5、关于甬中元法人股以权证方式向个人股东转让股票的议案。 此方案已经宁 波市体改委批准,并将上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等有关部门复审。
    6、同意邹德全先生、刘晶伦先生、董凤希女士、李义先生、 饶乐川先生辞去 董事职务,增补潘忠坚先生、杨建群先生、周名杰先生、王培林先生、 林志民先生 为二届董事会董事。
    
宁波中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