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扩大公司生产和经营规模,弥补流动资金的不 足,本公司与交通银行宁波分行江东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合同号:甬交银2002年贷字 0048号),向该行贷款3000万元人民币,该项贷款期限为半年。
    特此公告。
    
宁波成功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0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