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现将深圳市胜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受让宁波东 方电脑设备有限公司持有的甬成功法人股事宜公告如下:
    一、根据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1997)甬执字第26-1号、(1997)甬执字第 512-1号民事裁定书,本公司以每股人民币2.11元的价格受让宁波东方电脑设备有限 公司持有的甬成功(代码0517)法人股4750000股,共计人民币10022500(元整。
    二、 本次股权转让后 , 本公司持有宁波成功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 4750000股,占宁波成功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28%,成为宁波成功 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
    三、本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胜启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燕南路2 号东 风大厦二十楼9号;注册资金: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琼; 企业类型:有限责 任公司;成立日期:1997年11月13日;主营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国内商业、物资 供销业;经营情况:根据2000((年年末公司报表,公司总资产63005838.58元, 净资 产40905023.42元,净利润4529303,.28元。
    四、本次受让宁波东方电脑设备有限公司所持的甬成功法人股股份的资金为本 公司的自有资金。
    五、本公司无关联法人。六、本公司与宁波东方电脑设备有限公司无产权关联 关系。
    七、本公司未委托他人行使此次受让股份的权力, 也没有接受他人委托管理宁 波成功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八、近六个月内本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不持有宁波成功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任 何股份,本公司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除李琼于2000((年11月份卖出1000 股甬成功股 票外,无买卖宁波成功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的行为。
    附注:关于李琼于2000年11月9日卖出1000股甬成功股票的说明
    公司主管人员李琼于2000((年7月7日以28.5元价格买入1000股甬成功股票, 当 时公司尚未参与甬成功法人股转让事宜, 后来公司与有关单位接触商谈甬成功法人 股转让,李琼作为公司高管人员认为应该卖掉手中的甬成功股票,于11月9 日以 29 .048元价格卖出甬成功1000股,该交易行为扣除手续费后获利116.7元, 李琼本人同 意将获利全部上缴给甬成功公司,该交易未对甬成功股票市场造成影响。
    九、备查文件
    (1997)甬执字第26-1号、(1997)甬执字第512-1 号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 定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胜启投资有限公司    二00一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