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2006年清欠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的精神,公司大股东深圳新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在2006年1月至4月期间,以现金方式向本公司陆续偿还部分占用资金共计661.73万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大股东及关联企业应清欠金额为7305.33万元。其中,本公司应收深圳新明星发展有限公司3000万元还未最终得到对方确认。
    公司大股东及关联企业实际应清欠金额以最终核实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成功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六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