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因宁波当地五家金融机构起诉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新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作为公司贷款担保人之一,也被民生银行宁波分行、招商银行宁波江东支行、中信实业银行宁波分行分别起诉,并由法院裁定,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共计31833926被司法冻结。
    深圳市新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此次被司法冻结的股数占该公司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50%,占本公司总股份的13.64%。目前,深圳市新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50%被质押冻结,50%被司法冻结。
    特此公告。
    
成功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00五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