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成功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局200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05年5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本届董事局成员共9名,实际参加表决人数9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一致审议同意提名刘习良先生(简历见附件一)为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该独立董事候选人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二、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事项》。
    特此公告。
    
成功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00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习良,男,1936年出生,中共党员,译审。1957年毕业于北京外国语学院。历任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对拉丁美洲广播部副主任、国际台副台长,广播电影电视部总编室主任、副部长。现任中国翻译协会会长、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副会长、中国拉丁美洲友好协会副会长。
    成功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成功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现就提名刘习良为成功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成功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成功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成功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 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成功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成功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成功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00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成功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刘习良,作为成功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成功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成功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刘习良    二00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成功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局董事候选人提名的独立意见
    因公司第五届董事局即将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公司章程》等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局将进行换届。
    公司曾于第五届董事局第十一次会议上提名陈新、陈康、李洪、李野、唐明、刘铁华、郑德海、侯自强、陈信元、李进良为公司第六届董事局董事候选人;其中侯自强、陈信元、李进良为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2005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现补充提名刘习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依据《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下发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在对相关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后认为:
    一、本次董事局提名刘习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被提名的第六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拥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
    三、同意将刘习良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候自强 陈信元 万建华    二00五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