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为宁波市科技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10500万元提供担保,共累计为该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7000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有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人民币2305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2004年1月,宁波市科技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向农业银行科技园区支行贷款300万元,由本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一年。
    2、2004年1月,宁波市科技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向农业银行科技园区支行贷款2000万元,由本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一年。
    3、2004年2月,宁波市科技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向农业银行科技园区支行贷款700万元,由本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一年。
    4、2004年3月,宁波市科技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向农业银行科技园区支行贷款1000万元,由本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一年。
    5、2004年4月,宁波市科技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向农业银行科技园区支行贷款1000万元,由本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一年。
    6、2004年4月,宁波市科技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向农业银行科技园区支行贷款500万元,由本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一年。
    7、2004年6月,宁波市科技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贷款5000万元,由本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二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宁波市科技园区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宁波市科技园区江南路599号五环大厦415室,法定代表人:王永康,注册资本:壹亿陆仟肆佰万元,经营范围:工业项目投资、土地开发、房地产项目总承包、房屋开发、租赁、装饰;仓储、技术咨询、服务;五金、交电、化工(除化学危险品)、金属材料、建材、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的批发、零售。截止200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47亿元,所有者权益1.97亿元,资产负债率为55.95%(经审计)。2003年9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确认资格的宁波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定,该公司的资信等级为AA级。被担保人不是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人或其持有人的关联方、控股子公司和附属企业。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限:除5000万元贷款担保期限为二年外,其余12000万元贷款担保期限均为一年
    反担保:本公司为宁波市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由宁波市科技创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宁波市科技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是浙江省第一家科技园区下属公司,承担着宁波市科技园区的工业项目投资、土地开发,其融资及偿债能力较强,资信状况较好。根据公司与宁波市科技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互保协议》,公司第五届董事局200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六次临时会议一致审议同意公司为该公司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23050万元(占本公司200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8.50%),其中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为6050万元,对宁波市科技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的担保为17000万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成功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0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