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日前,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深圳市新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于股权质押冻结的说明函,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深圳市新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于2003年1月为补充流动资金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天誉支行贷款并将所持本公司股份19896203股(后因本公司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部分股份增至31833924股)用于质押担保,至今该贷款已到期归还,质押股份同时被解冻。
    现深圳市新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再次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天誉支行贷款5000万元,并将所持本公司股份31833924股用于质押担保。期限一年。该部分质押股份占深圳市新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股份的50%,占本公司总股份的13.64%。
    特此公告。
    
成功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00四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