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深圳市新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于股权解决说明的函,现将有关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2003年4月11日,深圳市新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因涉及司法诉讼,其所持本公司31833927股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13.64%)被司法冻结。近日,该诉讼案已调解结束,该部分股权被正式解冻。
    此前,深圳市新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补充流动资金于2003年1月向银行贷款并将所持本公司股份31833924股用于质押担保。目前,该部分股权仍处于质押状态,占深圳市新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股份的50%,占本公司总股份的13.64%。
    特此公告。
    
宁波成功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0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