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元股份有限公司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1996年4月19 日在宁波金鼎宾 馆召开,现将本次董事会议制度的有关决议公告如下:
    一、199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10%
    3、股利分配预案:每20股派发现金2元并送红股1股。
    以上分配方案须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二、定于1996年6月6日召开公司1996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见关于召开股东大会 的通告。
    
宁波中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