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宁波中元机械钢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定于1994年2月26日下午1∶30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如下事项:
    一、1993年度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1993年度送股和1994年度增资配股方案;
    三、增进公司董事、监事;
    四、修改公司章程。
    凡截止1994年2月18日下午收市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电脑系统中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票5000股以上(不满5000股的可由多个股东联合委托一个股东)、办理过会议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出席会议,有关会议登记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本公司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授权人持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或法人单位的证明,于2月20~23日(上午:9∶00~下午5∶00)前往宁波市兴宁路41号中元公司总部办理登记手续。
    二、公司将根据股东登记的情况安排会场,具体开会地点将刊登在2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深圳特区报》和《宁波日报》上。届时,股东可持“会议出席证”前往开会地点参加会议。
    三、拥有出席会议资格但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他人代表自己前往登记、出席会议。
    
宁波中元机械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199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