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和连带责任。
    西安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派息方案,已获2003年6月18日召开的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2年度派息方案为:以2002年度末总股本130,378,2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1.6元现金),本次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2,607.56万元。
    二、股权登记日及除息日
    本次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3年8月5日,除息日为2003年8月6日。
    三、派息对象
    本次派息对象为:截止2003年8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陕解放”股东。
    四、派息方法
    1、本次社会公众股股息于2003年8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国家股、法人股、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持股股息由本公司派发。
    3、社会公众未托管股份的股息,由投资者在办理确认托管后,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领取。
    五、咨询机构:本公司证券部
    电话:029-7217854
    传真:029-7217705
    地址:西安市解放市场6号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西安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