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与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02年5月31日签订《委托资产管理合同》,以自有资金8000万元人民币委托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资产管理,委托期限一年(有关情况于2002年6月7日在《证券时报》上公告)。截止2003年7月22日,公司已收回全部本金8000万元人民币及收益480万元人民币。公司现已无委托理财事项。
    特此公告。
    
西安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