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向本公司股东西安高新医院有限公司函询,西安高新医院有限公司回函称该公司及其股东与陕西洁微科技有限公司及其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该公司与陕西洁微科技有限公司也不构成一致行动人。
    接国家股股权出让方西安市财政局和受让方陕西洁微科技有限公司函,转让双方经协商,同意终止于2003年6月11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托管协议》,原拟转让的本公司国家股2804.6293万股仍为西安市财政局持有和控制。西安市财政局及陕西洁微科技有限公司将就有关情况作出公告。
    特此公告。
    
西安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六月二十日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终止出让陕解放国家股的公告
    由于陕西洁微科技有限公司执意要求终止与我方2003年6月11日签订的“陕解放”国家股转让相关协议,退出受让“陕解放”国家股,为了有利于陕解放的长远稳定发展,根据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10.1.2之规定,终止《股权转让协议》,其从协议《股权托管协议》同时终止。协议终止后有关事宜的处理,按协议相关条款执行。“陕解放”2804.6293万股国家股股权继续由我方持有和控制。
    
西安市财政局    二○○三年六月十九日
     陕西洁微科技有限公司关于退出受让陕解放国家股一事的公告
    由于我公司原因,请求退出受让陕解放国家股(2804.6293万股,股票代码000516),经与陕解放国家股股东西安市财政局协商,根据双方于6月11日签定的《股权转让协议》第10.1.2条款之规定终止《股权转让协议》,其从协议《股权托管协议》同时终止,对因我公司退出受让陕解放国家股一事给各方造成的不便,表示歉意。
    
陕西洁微科技有限公司    二○○三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