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和连带责任。
    西安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2年5月16 日召开的 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派息方案
    公司决定以2001年度末总股本130,378,2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1.60元(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的个人股东实际每10股派1.28 元现 金),本次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2086.05万元。
    二、股权登记日及除息日
    本次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2年7月11日,除息日为2002年7月12日。
    三、派息对象
    本次派息对象为:截止2002年7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陕解放”股东。
    四、派息方法
    1、本次社会公众股所派现金股利于2002年7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 其资金账户。
    2、国家股、法人股、本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管人员所派现金股利由本公司财 务部直接派发。
    3、 社会公众未托管股份的股息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柜台领取。
    五、咨询机构:本公司证券部
    电话:029-7217854
    传真:029-7217705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西安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