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1年7月29 日在公司 总部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4人,符合公司法和章程的要求。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公司2001年度中期报告及摘要;
    二、《监事会议事规则》(2001年修订稿);
    三、监事会对公司2001年度上半年的运作情况和经营决策进行了严格监察,现 就有关情况独立发表意见如下:
    1、2001年上半年公司在管理运作方面能够遵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严格遵守 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均无违 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2、监事会认为,2001年上半年,由于公司控股企业西安开元商城需全面装修, 使正在经营的西安开元商城购物中心于5月10日歇业。 但由于公司对此提前作了统 筹安排,并加大了前四个月业务经营及各项促销措施的管理力度,使上半年仍保持 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维护了股东的权益。
    3、2000 年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购西安华通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 司30%的股权,因该公司2000年度经营情况未达到预测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决 定暂缓投资收购其30%的股权。对此,监事会认为,这一决定是从维护公司利益和 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出发的,是及时的、正确的。
    4、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会计准则和制度的要求, 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 计、计提有关资产减值准备,并制定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其程序合法,依据充 分,切合公司实际情况。
    
西安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