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解放集团股份有公司1997年度股东年会于1998年4月18日下午2时起在公司 总部开元会堂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共21人,代表股份 4220.28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12%,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规定。大会由 王科董事长主持。经大会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到会股东所持股数的99.99%,即4219.7612万股,批准公司董事会1997 年度工作报告。
    二、以到会股东所持股数的99.99%,即4219.7612万股,批准公司监事会1997 年度工作报告。
    三、以到会股东所持股数的97.12%,即4098.7612万股,批准公司1997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
    四、以到会股东所持股数的99.99%,即4219.7612万股,通过公司1997 年度 税后利润分配及分红方案:
    1997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2426.39万元,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242.63 万元, 提取5%的法定公益金121.32万元,其余85%计2062.43万元,加上上年度结转的未 分配利润1147.34万元,合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209.77万元。按1997 年末总股 本6686.13万股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3.8股,分配股利合计2540.73万元, 余额669.04万元结转下年度分配。
    五、以到会股东所持股数的99.99%,即4219.7612万股,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方案:
    从截止1997年12月31日的资本公积金余额6600.73万元中提取2808.17 万元转 增股本,即按1997年末总股本6686.13万股计,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2股。
    以上分红送股及转增股本方案,将在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具体实施办法 另行公告。
    六、以到会股东所持股数的99.99%,即4219.7612万股,通过关于续聘西安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七、以到会股东所持股数的97.12%,即4098.7612万股,通过依照《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会于本次分红送股及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具体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并对公司章程 有关条款作出相应修改。
    
西安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八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