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5年3月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05年3月16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形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出席会议的董事有王爱萍、井晓荣、刘利、刘文胜、师萍、李忠民、程厚博,王科董事、独立董事徐伦忠因公在外未出席本次会议,分别委托刘利董事、独立董事师萍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刘文胜董事长主持。
    经会议认真审议和投票表决,通过了下述决议:
    一、通过2004年度财务决算和利润分配预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04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150,909.77万元; 实现利润总额6,673.42万元;实现净利润2,997.36万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2004年度净利润10%的法定公积金753.58万元(合并数),提取5%的法定公益金376.79万元(合并数),其余85%计1,866.98万元,加上上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5,675.87万元,合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7,542.85万元。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建议按公司2004年末总股本130,378,296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分配股利合计1,955.67万元,余额5,587.18万元,结转下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预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通过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通过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通过《关于续聘西安希格玛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继续聘用西安希格玛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关于召开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题及具体时间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西安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