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和连带责任。
    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西安高新医院有限公司(该公司持有本公司法人股3012.9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11%)通知,该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3012.90万股,质押给招商银行西安城南支行,质押期限从2004年1月9日起。上述股权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西安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四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