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3月16日,重庆渝港钛白粉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攀钢钛业公司签订供销合同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攀钢财务公司贷款的议案》。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1、公司因生产需要与攀枝花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钛业公司就2003年度向本公司提供20000吨钛精矿事宜签订了《买卖合同》,该项交易涉及人民币金额为壹仟叁佰叁拾万元整。
    2、为了优化公司负债结构,降低财务费用,根据公司实际需要,拟用公司固定资产(原值244,730,969.42元,现值127,289,143.79元)作抵押向攀钢集团财务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0000万元。贷款年利率5.0445%,贷款期限一年。该事宜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重庆渝港钛白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3月24日